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响应函无委托代理人签字、未提供业绩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报价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60%且未说明报价理由,报名不成功;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提供业绩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2名注册会计师,报名不成功;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提供业绩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报名不成功。
各报价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向市净水公司提出书面异议书。市净水公司收到异议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该项目后续流程。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招标部联系人:李工 020-38890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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