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报价单位:
现对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2年非诉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一、原1.采购项目简介
1.4最高限价(元): 100万元(不含)以下
修改为:1.4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采用单价竞争,按照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最高标准下浮20%,即2400元/小时作为本项目报价最高限价,(本合同总价不超100万)。
二、本项目近3年时间指的是:2019年1月1日至今。
三、原评审表评分说明
1.价格指标:价格为含税价,包括了项目的全部费用。因暂无具体项目,本项价格指标报价为费用折扣率,即响应单位报价方式为收费标准的xx%,收费标准为《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粤价〔2006〕298号),其中报价高于上述收费标准80%的本项不得分。
修改为:价格为含税价,包括了项目的全部费用。
四、响应文件响应函格式修改为
1.1响应函
至(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标包号) 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 )的报价(其中,不含税价为 ;增值税为 )完成/提供本项目□工程 □货物R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资格审查资料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5)报价表
(6)其他资料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有不一致的内容,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完全理解询价文件中所有要求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者不满足将导致询价无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或与需求书中所有条款不符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中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二、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该项目询价响应文件原递交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现更改为2022年6月17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4日